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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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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附民字第74號曾昭榮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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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刑律107重附民字第74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曾昭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7年度重附民字第74號徐正倫等因銀行法附帶民訴案件,應受送達人曾昭榮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王聖婷

股   別     律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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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02022095446pdf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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