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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附民字第77號王命亮(印尼籍)、黃文烈、鄭炳強(中國籍)、簡銘皇、吳濱濱(中國籍)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刑律111重附民字第77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WANG MINGLIANG(王命亮)、黃文烈、鄭炳強、簡銘皇、吳濱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重附民字第77號WANG MINGLIANG(王命亮)等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附帶民訴等案件,應受送達人WANG MINGLIANG(王命亮)、黃文烈、鄭炳強、簡銘皇、吳濱濱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5 日
書記官 王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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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重附民77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pdf
- 發布日期:111-10-05
- 更新日期:111-10-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