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39909號鄒朱夢蘭(TSOU,CHU MOON-LANG)之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壬字第1399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鄒朱夢蘭(TSOU,CHU MOON-LANG)之委託變賣股票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39909號債權人交通部公路總局與債務人鄒朱夢蘭(TSOU,CHU MOON-LANG)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請代為變賣債務人所有如附件之股票,並依說明三、四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0-03
- 更新日期:111-10-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