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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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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580號李國權、李國光、李友文之民事追加變更訴訟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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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代111年度訴字第258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國權、李國光、李友文之民事追加變更訴訟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258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變更訴訟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佳昕

  • 發布日期:111-09-26
  • 更新日期:111-09-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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