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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201號周小瑮、周咪崙、周瑋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代108年度訴字第220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小瑮、被告周咪崙、被告周瑋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2201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周小瑮、被告周咪崙、被告周瑋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佳昕
- 發布日期:111-09-26
- 更新日期:111-09-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