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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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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1319號莊春梅之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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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6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1319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1319號受取權人莊春梅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1年9月8日公函乙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09-26
  • 更新日期:111-09-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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