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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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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8496號黃種榮、郭嘉禾、郭正仁、郭嘉琪、賴英政、賴玉華、林素梅、林介淑、張麗卿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6日北金職九字第27號拍賣通知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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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福字第284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種榮、郭嘉禾(即黃梧桐之繼承人)、郭正仁(即黃梧桐之繼承人)、郭嘉琪(即黃梧桐之繼承人)、賴英政(即黃梧桐之繼承人)、賴玉華(即黃梧桐之繼承人)、林素梅(即黃梧桐之繼承人)、林介淑(即黃梧桐之繼承人)、張麗卿(即黃梧桐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6日北金職九字第27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1年11月23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8496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方齡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9-14
  • 更新日期:111-09-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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