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094號潘逸民之詢價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戊字第20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潘逸民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094號債權人高偉珉等與債務人潘逸民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黃文誼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