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8789號林禕瑋(LIN,YI-WEI)、熊漢琳之民事執行處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9司執辛字第1878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禕瑋(LIN,YI-WEI)、熊漢琳之民事執行處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8789號債權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等與債務人朱汪白楣等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辛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