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1839號曹志強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7 日
發文字號:(111)存智字第18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1839號提存人環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林泰宇)與受取權人曹志強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4,901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曹志強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09-07
  • 更新日期:111-09-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