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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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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取字第1516號胡林瓊珠(HU, LIN CHIUNG CHU)之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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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 日
發文字號:(110)取勇 字第 151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取字第1516號取回提存物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0年8月4日公函乙件,受取權人胡林瓊珠(HU, LIN CHIUNG CHU)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09-02
  • 更新日期:111-09-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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