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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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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9992號楊柳青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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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德字第699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柳青之拍賣通知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9992號債權人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敬三(即李永勝之遺產管理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德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8-19
  • 更新日期:111-08-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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