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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247號鄭朝榮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代110年度訴字第2247號
主旨:公示送達鄭朝榮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2247號確認派下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鄭朝榮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佳昕
- 發布日期:111-08-17
- 更新日期:111-08-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