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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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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執字第54884號謝諒獲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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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6司執火字第5488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諒獲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6年度司執字第54884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謝諒獲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范國豪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1-08-09
  • 更新日期:111-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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