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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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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576號鄭惠文、環球聯合國際有限公司之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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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戊108年度訴字第557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惠文、環球聯合國際有限公司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5576號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6日10時整,在臺北簡易庭第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薇晴
股別:戊股
  • 發布日期:111-08-05
  • 更新日期:111-08-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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