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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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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1757號葉哲夫(YEH, JER-FU)之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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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5 日
發文字號:(110)存智字第 1757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存字第1757號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公函乙件,受取權人葉哲夫(YEH, JER-FU)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51 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08-05
  • 更新日期:111-08-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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