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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28號被告PEINADO JR, EDISON MARTOS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宏111年度勞訴字第2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PEINADO JR, EDISON MARTOS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勞訴字第28號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本院依聲請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PEINADO JR, EDISON MARTOS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昀潔
股 別:宏股
- 發布日期:111-08-03
- 更新日期:111-08-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