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309號劉森棋、劉彥庭之通知書、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文111年度訴字第230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森棋、被告劉彥庭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通知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2309號代位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劉森棋、被告劉彥庭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顏莉妹
擬 核 判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文股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