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226號梁美鳳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新111年度訴字第32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梁美鳳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3226號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立原
股       別:新股
 

  • 發布日期:111-07-27
  • 更新日期:111-07-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