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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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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字第48383號林光娥(LIN KUANG-ERH)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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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7司執水字第4238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光娥(LIN KUANG-ERH)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42383號債權人林廷機等與債務人林光娥(LIN KUANG-ERH)、林則權、林廷昇、陸廖菊枝間分割遺產(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7-23
  • 更新日期:111-07-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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