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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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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7247號陳佩純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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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申字第472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佩純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7月13日110北金職七字第97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1年8月3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724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佩純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申股書記官 劉穗筠
  • 發布日期:111-08-17
  • 更新日期:111-08-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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