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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3434號齊孝軒(CHI, BERT HSIAO-HSUAN)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6 日
發文字號:(110)存勇 字第 3434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存字第3434號提存人華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受取權人齊孝軒(CHI, BERT HSIAO-HSUAN)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75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06-06
- 更新日期:111-06-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