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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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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3771號山根三朗、福島洋介、山田憲一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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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戊字第6377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禾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山根三朗、福島洋介、山田憲一之拍賣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3771號債權人遠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禾豐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黃文誼
 

  • 發布日期:111-05-19
  • 更新日期:111-05-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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