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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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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1073號王永鈞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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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111)存智 字第 1073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1073號提存人劉慶蘭與受取權人王永鈞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150,000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05-19
  • 更新日期:111-05-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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