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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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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0770號呂聯傑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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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天字第507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聯傑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0770號債權人禾家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呂聯傑間返還代墊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5-17
  • 更新日期:111-05-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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