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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597號大洋金幣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畢海之行使權利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連111年度司聲字第597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台灣大洋金幣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畢海之行使權利通知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司聲字第597號行使權利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行使權利通知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台灣大洋金幣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畢海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梅蓮
股 別: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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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5-16
- 更新日期:111-05-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