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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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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律師到本院開庭受通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應進行篩檢澄清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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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引用律師臉書貼文報導該名律師於110年7月19日到本院開庭後,同月22日經衛生機關通知因與確診者足跡重疊應進行篩檢等情,經本院查詢了解後,其實情應係7月19日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北檢)有民眾到檢察署詢問其原訂庭期是否有開庭,該位民眾從機關大門進入後,即在大門左側之北檢法警室及前方等候區進行詢問及等候,嗣確認庭期已取消後即離開,前後約停留20分鐘。該位民眾並未進入本院其餘辦公或公共空間區域,也無至法庭內外之區域,因此,當日在本院洽公之民眾,如未在北檢法警室前之等候區逗留,尚無高風險接觸之疑慮。

本院與北檢雖共用司法新廈之出入口及部分公共區域,但二機關之民眾洽公及法庭區域均各分設管理,並無混用。於COVID-19疫情警戒升為三級時,為區分人流停留位置,特在大門入口處分別設置院方及檢方之場所代碼實聯制的QR-CODE,並安排人員詢問所洽辦的業務屬何機關,引導其掃描正確的場所QR-CODE,以協助快速疫調。惟仍有部分到法院民眾未能注意而誤掃描檢方之場所代碼之QR-CODE,因此在疫調進行之通知上有所落差。媒體所報導之情形,應係類此狀況所造成的誤解。

本院因應疫情三級警戒,進行各項防疫措施,亦謹慎考量案件之個別狀況,以視訊審理或延伸法庭的方式等進行案件審理及洽辦業務,以維持社會的安全運轉及民眾之司法權益。在此,呼籲民眾到院洽公或開庭,請遵守防疫措施,戴口罩及勤洗手或酒精消毒手部外,且請直接至洽公單位或法庭,避免至其他區域逗留,洽公或開庭完畢,亦請迅速離去,勿多逗留,以減少與他人不必要的接觸,維護自身與他人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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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7-23
  • 更新日期:110-07-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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