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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09年度原矚重訴字第1號蘇震清等貪污等案,111年3月2日、111年3月4日上午9時30分庭期取得旁聽名單
一、本院109年度原矚重訴字第1號蘇震清等貪污等案,111年3月2日上午9時30分、111年3月4日上午9時30分庭期,公告取得旁聽證名單及旁聽證領取位置圖如附件(111年3月4日庭期,無媒體記者上網登錄)。
二、取得旁聽者請於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10分至本院法警室,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由當日至現場排隊之候補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候補至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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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3-01
- 更新日期:111-03-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