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第二條之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為該條例施行期間內,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我國任何地區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之期間,併指定施行地區為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