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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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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國審侵重訴字第1號妨害性自主案件選任程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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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刑一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112年度國審侵重訴字第1號被告陳冠霖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於今(3)日上午9時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111名,實到45名,經審、檢、辯三方自到場全體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40名,再進行分組詢問、個別詢問、附理由及不附理由不選任程序後,已於今日中午12時10分許,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同日下午2時起進行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翌(4)日上午9時30分起,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將與刑一庭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關於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之性別、年齡、居住所(區)、職業、教育程度等統計資料如下:
一、性別:男9位、女1位。
二、年齡:23至30歲1位、31至40歲3位、41至50歲2位、61至70歲2位、70歲以上2位。
三、職業:資訊業2位、商業2位、服務業3位、無業1位、退休2位。
四、住所地(區):文山區2位、大安區3位、萬華區3位、松山區1位、信義區1位。
五、教育程度:碩士1位、學士6位、專科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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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7-03
  • 更新日期:113-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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