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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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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取消本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李佳修公共危險等案,112年7月27日(星期四)旁聽證核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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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李佳修公共危險等案,因已於112年7月25日(星期二)言詞辯論終結,原訂112年7月27日(星期四)庭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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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旁聽公告112.7.27pdf
  • 發布日期:112-07-26
  • 更新日期:112-07-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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