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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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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第一場次模擬國民法官新制準備程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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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4臺北地院模擬國民法官新制準備程序

本院於民國110年1月4日上午9時30分於第七法庭進行第一場次國民法官法新制準備程序之擬真模擬。本次模擬之案件為丈夫持刀殺害妻子之家暴殺人案。本院模擬法庭採用全擬真模擬,合議庭法官與國民法官在審理程序前均不接觸實質卷證,符合新制採用起訴狀一本主義。本件模擬案件起訴時,被告係在押狀態,為避免合議庭因接押被告而接觸卷證污染法官之心證,接押被告程序另由李殷君法官進行接押審理模擬,並製作實質之接押卷,以擬真模擬全部參與審理之專業或國民法官均以空白心證之狀態參與審理。

國民法官法新制採用當事人進行主義,但如當事人無法有效舉證攻防,審理將淪為冗長且無重點的過場程序。故為不使國民法官因冗長的審理而困坐在法庭內及準備程序因檢辯雙方無法聚焦而效率低落,國民法官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有協商程序,得由合議庭依個案性質作彈性運用,事先聚焦審理程序的攻防及證據調查。本院為進一步嘗試使準備程序順暢及審理程序更加有效率,以減輕國民法官負擔,本次模擬案件依據上開規定,在109年12月7日上午已由合議庭邀請檢辯雙方就案件進行實質協商,協助檢辯雙方依據最佳最優證據原則,過濾篩選審理程序所必須調查的證據,避免雙方就無益證據請求調查,延宕程序。而本院前次協商程序的實益確反映在本次準備程序之運作效能中,今日準備程序即依協商程序中就檢辯雙方所提出之證據是否符合最佳證據原則、檢辯雙方是否相互開示證人訪談筆錄等項,逐一確認,並由受命法官歐陽儀當庭協助兩造整理爭執、不爭執事項後,確認證據調查之範圍、次序及方法(受命法官僅知悉證據名稱不能接觸證據內容,以保持空白心證),為日後國民法官參與的審理程序奠定紮實有序的基礎。本日準備程序歷經三個多小時後,順利終結。

繼準備程序之後,本院將於110年2月22日上午9時起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模擬,不同於以往模擬的程序係以先抽籤後篩選的方式,本院預計採行先篩選後抽籤的程序,以使數量較多的民眾可以參與國民法官選任程序的模擬,加深民眾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認識。且為減輕民眾在法庭中被選任的壓力,本院的國民法官選任會議係在本院會議室舉行,並不是在法庭內進行,呼籲民眾不用擔心。請民眾如果接到本院通知到院參與選任程序模擬時,請務必撥空參加,體驗成為國民法官的一員,與專業法官共審共判,在司法中實現民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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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104本院第一場次模擬國民法官新制準備程序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1-04
  • 更新日期:110-01-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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