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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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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會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備選國民法官資格問卷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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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2輪次備選國民法官資格問卷調查表」,表示您獲選編入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是依國民法官法第17條之規定,由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以隨機抽選之方式,抽選出年滿23歲,在臺北地方法院轄區內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所造具之名冊,供地方方法院於下一年度個案抽選所需之候選國民法官。為使國民法官制度成功上路,需要您的幫忙,請您據實填寫調查表後,在110年11月19日前,以回郵信封寄回或以傳真、上網填寫等方式,將資料回傳至本院,詳細情形如調查表內容。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10-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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