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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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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案件 選任程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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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刑一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被告鍾○峯所涉殺人案件,於今(6)日上午9時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96名,實到43名,經審、檢、辯三方依國民法官法第3章第3節之規定,採先抽後問模式,自到場全體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35名,並編定序號,在進行分組詢問、個別詢問、附理由及不附理由不選任程序後,已於今日中午12時40分許,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同日下午2時起進行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宣誓、審前說明程序,翌(7)日上午9時30分起,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將與3位職業法官(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黃怡菁、陪席法官郭又禎、劉庭維)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關於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之性別、年齡、居住所(區)、職業、教育程度等統計資料如下:

一、性別:男4位、女6位。

二、年齡:23至30歲1位、31至40歲1位、41至50歲3位、51至60歲3位、61至70歲2位。

三、職業:資訊業1位、營造業1位、工程業1位、零售業1位、服務業1位、醫療服務業1位、家管1位、無業1位、退休2位。

四、居住所(區):信義區1位、大安區1位、松山區3位、中山區3位、板橋區1位、泰山區1位。

五、教育程度:碩士1位、學士7位、專科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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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2-12-06
  • 更新日期:112-12-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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