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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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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拍賣報廢財產及非消耗物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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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拍賣本院報廢財產及非消耗物品一批
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
拍賣時間:112年12月14日上午10時30分
二、
拍賣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
三、
應買應備文件:
(一)
應買人如為公司,應提出經濟部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環保登記廢棄物品回收清除商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繳稅證明文件、並攜帶公司大小章。
(二)
應買人如為自然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件登記參加拍賣。
四、
查看標的物時間:112年12月13日下午2時至5時30分,前往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查看標的物。(聯絡人:林祐誠,電話02-23311567#3006)
五、
(一)
本件第一次拍賣。
(二)
拍賣標的物:路由器26台、HD視訊會議主機2台、數位攝影機4台、電傳視訊系統(視訊會議系統)2台、電話傳真機(多功能事務機)1台、DVD錄放影機2台、數位錄影機(監視器錄影主機)1台、混音擴大機1台、不斷電供應器1套、摺紙機1台、轉換器1組、磁卡門禁系統4組、伺服器1台、印表機3台、數位攝影機1架、網路交換器1台、一般電話機2部、電話傳真機1台、電話答錄機(自動語音機)1台、擴音機1部、綜合擴大機(混音擴大機)1部、監測器(電腦機房多功能防災系統)1部、紙盒裝訂機(電動釘書機)6具、信函開拆機1具、影印機10架、鋼印機2架、閃光燈1個、電影攝影機1架、銀幕3面、投影機11部、電視機3台、冷(暖)氣機21架、空調系統1組、冰箱8具、碎紙機2台、塵埃採集器(空氣清淨機)2具、蒸庫(車)1座、開水機2個、打孔裝訂機(電動釘書機)3台、鑽孔機1個、電動號碼機1架、點鈔機1台、桌(法官辦公桌)2張、桌1張、物品(料)架3架、乒乓檯2張、展示牌1面、簡報(公證作業流程圖)2組、印表機1台、銀幕1面、鍵盤架1個、電腦螢幕分配器2個、VGA/PS2訊號切換器7個、鍵盤(追音鍵盤)5個、耳機3個、記憶體2條、耳機連接器(耳機連接盒)1個、不斷電系統(1000VA)13台、不斷電系統(500VA)39台、切換器(VGA切換器)22台、隨身碟(8G)7個、銀幕(19吋液晶)1面、銀幕(電動布幕)1面、鍵盤架19個、電腦螢幕分配器(HDMI+VGA轉VGA)2個、電腦螢幕分配器(VGA)3個、網路集線器5台、掃描器1台、追音鍵盤16台、雷射筆(簡報筆)1支、打孔機19台、翻譯筆2支、電動釘書機2台、旅行箱(拉桿公文箱)2個、條碼掃描機1台、釘書機1台、電話機27台、收錄音機(數位電話錄音機)1台、錄音筆1台、電視機上盒9台、錄音錄影器材(密錄器)1個、活動櫃2座、書架1組、底座3座、效率櫃2座、活動櫃6個、桌板1片、拉門書櫃1座、吸塵器1台、烘乾機2台、錄放影機2台、電話傳真機(多功能複合機)7台、電視架(壁掛架)1組、數位相機1台、數位相機(拍立得)1台、麥克風夾1只、數位錄影機1台、DVD放影機2台、拉桿登機箱2個、打氣機1支、手推車2台、遙控器20個、地墊(25片)1個、地墊(134*192)1個、鋁梯1台、時鐘5個、手推車(菜籃車)8台、標示牌1面、茶几1只、沙發(單人)1組、鏡子2面、公事包(拉桿公文箱)1個、上層開門櫃2個、下層開門櫃2個、指揮棒4支、萬年鐘1個、工程安全帽27頂、平板地腦皮套21個、號碼機(七碼)3個、垃圾桶1個、空氣清淨機1台、號碼機(四碼)11台、號碼機(三碼)3台、蒸飯箱1台、飲水機6台、熱水機(器)1台、微波爐1台、自動烘手機1台、百頁窗1窗、雨傘架1個、輪椅1張、靠背墊25個、遊戲11套、模型1個、玩具3組、計算機4台、碎紙機4台、公事包2個、電腦椅30張、舊式法官椅3張、行李車6台、電風扇20座、四迴路類比混音機含平面麥克風1組、資訊室移置總務科之資訊周邊和線材及鐵盒延長線集結裝箱6箱;實際拍賣之財產與非消耗物品已拍賣日現場之財產與非消耗物品為準。
(三)
本件以競標方式拍賣,整批財產及非消耗物品合併拍賣,且應合併出價,並以當場出價最高且達本院所訂底價者得標,得標人必須當場以現金繳交價金,並於三日內領取拍賣標的物。

  • 發布日期:112-12-01
  • 更新日期:112-12-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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