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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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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072739號林呈芳、張云杰之民事執行處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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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04司執妙字第727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呈芳、張云杰之民事執行處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72739號債權人黃麗香等與債務人楊子嫻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請於文到OO日內,聲明願否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如附表不動產,請查照。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張惠晴
 

  • 發布日期:113-05-10
  • 更新日期:113-05-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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