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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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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貪污案,113年3月6日、3月13日上午9時時30分庭期取得旁聽證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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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貪污案,113年3月6日上午9時30分、113年3月13日上午9時30分庭期(準備程序),公告取得旁聽證名單如附檔。

二、取得旁聽證者請於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10分至本院法警室,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由當日至現場排隊之候補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候補至額滿為止。

檔案下載

  • 112年矚重訴字第1號113.3.6上午庭期媒體取得旁聽證公告名冊pdf
  • 112年矚重訴字第1號113.3.6上午庭期民眾取得旁聽證公告名冊pdf
  • 112年矚重訴字第1號113.3.13上午庭期媒體取得旁聽證公告名冊pdf
  • 112年矚重訴字第1號113.3.13上午庭期民眾取得旁聽證公告名冊pdf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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